呼吸专家科普:职业性哮喘的定义、分类、特点以及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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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5-08 26831人浏览
支气管哮喘为一种异质性疾病,常以慢性气道炎症为特征,包含随时间不断变化的呼吸道症状病史,如喘息、气短、胸闷和咳嗽,同时具有可变性呼气气流受限。临床上发现哮喘的临床特征、气道炎症等具有不同表型,职业性哮喘即为临床特征表型之一,属特殊类型哮喘。接下来就让济南哮喘病医院的专家带我们了解一下职业性哮喘。
(一)职业性哮喘定义和分类
某些哮喘患者的哮喘发作或加剧与其职业有关,称之为职业性哮喘,常见于长时间地接受低浓度化学刺激的工人,也见于急性吸入高浓度刺激性物质。职业性哮喘属于职业病范畴,其病因的确定不仅涉及到疾病的预防、治疗,还涉及劳动保护问题,因此各国对于职业性哮喘的范围均有相应的规定,现阶段我国职业性哮喘病因规定的范围包括:①异氰酸酯类;②苯酐类;③胺类;④铂复合盐类;⑤剑麻。
(二)职业性哮喘的特点
1、在工作环境中有机会接触引发哮喘的变应原,如食物、动物、羽毛、药物。
2、既往多无哮喘史,在开始一项新工作,或改变新工种,或工作中接触了一种原先没有接触的新材料后不久即引起哮喘发作,在首次接触变应原和哮喘发作之间有一个为时长短不等的潜伏期。
3、在同一环境中工作的其他人也有类似发作。
4、哮喘发作与接触工作环境密切有关,即接触工作环境——哮喘发作,脱离工作环境——哮喘即减轻或不发作,再次接触工作环境——再次发作。但是实际上哮喘发作与工作接触变应原的关系又是比较复杂的,如果属于速发型变态反应,工作接触变应原后几个小时,甚至几十分钟即可发生明显的哮喘,然而如果是迟发型变态反应,则从接触变应原到哮喘发作之间可能间隔更长时间,有些工人表现为白天工作时虽然接触变应原,但是上班时并不发作,下班后回到家才发作。另外,有些职业性哮喘因素(如松香、TDI),即使已经脱离了变应原,哮喘仍可反复发作并持续一段较长时间,这可能是因为接触上述变应原后人体已经形成了比较顽固的气道慢性炎症和气道高反应性,这种情况下并不能因为脱离原工作环境后哮喘不缓解,就因此否定职业性哮喘。
(三)职业性哮喘的诊断
1、详细了解患者病史,包括从事该职业后有无哮喘,从事该职业的时间(起始年份),工作环境中接触变应原种类、浓度、接触频度,哮喘发作与工作环境中接触变应原的关系。
2、变应原皮肤试验:枯草杆菌水解酶、铂盐、谷物皮试。
3、职业性支气管激发试验,系确定可疑职业变应原与临床哮喘发作因果关系的最直接手段。
(1)工作日连续测定肺功能(FEV1或PEF),包括进入工作环境前测定基础肺功能,进入工作环境后每隔30~60分钟观察1次症状、体征,测定1次肺功能,至少观察8小时。
(2)测定比较上班前后FEV1(PEF),计算上班前后FEV1(或PEF)下降率,至少连续3天。
(3)动态PEF监测:由患者自行测定PEF,每日至少定时测定PEF2次(6~7Am,5~6Pm),连续2周,包括工作日休息日。
(4)特异性抗体测定:如采用放射变应原吸附试验测定职业性哮喘患者血清中甲苯二异氰酸盐(TDI),邻苯二甲酸酐(PA)特异性IgE抗体。
温馨提示:职业性哮喘是一种国家规定的职业病。但是哮喘病是一种病因很多的呼吸疾病,对于吸烟人群来说有可能是职业因素也有可能是吸烟所致,所以在判断是否是职业所引起的哮喘时就会有争执。为了明确判断还请大家远离烟草,拒绝二手烟。此外,一旦病发要及时到正规医院接受专家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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