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疾病的早期表现【成都治疗精神病的好医院】
什么是精神疾病?精神障碍,又称精神疾病,是指由各种因素(生物因素、心理因素和社会环境)引起的心理功能障碍,以及感知、思维、情感、意志、行为、智力等精神活动异常,往往需要用医学方法进行干预。
精神疾病的早期临床表现
突然无故睡眠障碍:如失眠、多梦、易醒或早醒;
植物神经功能障碍、心悸、出汗、饮食不良等;
情绪障碍:如焦虑、易怒、紧张、抑郁、无故悲伤、痛苦或抑郁、情绪高涨、兴奋、言语、冲动;易怒、哭笑无常等;幻听、幻觉、妄想、表情发呆等;
行为与平时不同:只想呆在家里,不想和别人在一起;
怀疑:认为人们在谈论自己,一切都有不同的过去意义;
会有一个奇怪的想法:如果你认为你能看到别人的想法,你的想法不会说别人知道,无缘无故地认为别人计算自己,伤害自己;
危险行为:自杀、自伤、伤人、毁物、出走等;
容易引起危险行为的精神症状:命令性幻听、被害妄想、兴奋、躁动、药源性焦虑、抑郁。
病好了还吃药吗?
有些患者或家属经常认为,一旦精神分裂症症状消失,就不需要继续服药。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在临床实践中,患者的症状消失,自我意识恢复,只代表获得“临床治愈”,但不能在短时间内完全正常地回归社会。此外,在临床治愈后1-2年内,精神分裂症可能会再次复发。所以一般来说,一旦精神分裂症发生,它至少需要服药2到3年。如果病程较长,复发次数超过3次的患者可能会终身服药。病人的家人经常对“长期服药”或“终身服药”心理上很难接受,认为这意味着永远不会出现。因此,正确认识疾病及相关治疗方法,及时调整心态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