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自伤行为的原因【成都看青少年心理问题去哪家医院】
如今,青少年自伤行为并不少见。自伤行为在青少年人群中普遍存在,在青春期达到顶峰。中国初、高中生自伤行为的发生率为27%,成年后发生率逐渐下降。自伤的方式有多种,常见的有切割、烧灼、撞头、掐或抓自己、吞咽危险物品、用尖锐的东西戳身体等。
虽然自伤行为不是以结束生命为目的,但频繁、极端的自伤行为会导致身体残障、甚至死亡,极大地增加了自杀风险。我们需要充分了解它,足够重视它,正确面对它,避免悲剧的发生。
1、关于自伤行为
自伤行为的医学名称是“非自杀性自伤行为”(NSSI),是指在没有自杀意图的情况下,直接、故意、反复伤害自己身体的一系列不被社会文化所认可的行为。
自伤行为的表现常见于但不限于——用刀或利器割刺自己、用烟头烫自己、抠或抓自己、用力拔扯自己的头发、用头撞墙、用力咬自己、用绳索捆绑自己、食用不能吃的食物、把头浸埋在水中使自己窒息等行为,其中较常见的是刀割。
这样的行为在青少年人群中发生率较高,约为8%~30%。大部分自伤12~14岁之间出现,18岁后逐渐减少,有17%~60%的自伤者终生都有这样的行为。
2、孩子自伤行为是想自杀?
很多家长发现孩子手上、腿上等部位出现这些自伤行为留下的印记后,一反应是担心孩子是不是有自杀的倾向,甚至已经做出了自杀的一些举动,就天天守着孩子,生怕孩子做出一些不敢想的事情出来。
其实自伤行为与自杀有一定关系,但不能把自伤行为等于自杀,原因有以下三点:
1.自伤行为不是真的想自杀
目的不是为了结束生命。但自伤行为如果不加以正确引导,还是可能会发展为自杀行为,或者造成意外死亡。
2.反复自伤通常是某种精神疾病的外在表现
这是心理痛苦的结果,是在提醒家长,孩子可能心理有问题了。
3.个体的自伤行为具有“传染性”
自伤行为容易在青少年群体中引起模仿。未成年人之间就存在彼此模仿、学习、比较的情况,如果同学之间、好朋友之间有人自伤的话,周围的人可能会受影响跟着学。
了解了这三点,家长们可以稍微松口气,但千万不能松懈。
成都棕南医院位于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一段人南立交口,是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成立的省市区医保定点医院,拥有主任医师3人,副主任医师15人。设有精神卫生中心、心理咨询中心、青少年康复中心等重点科室,由主任医师李文俊院长领衔,国内众多精神科名医定期会诊。主要收治的疾病有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抑郁症、失眠症、酒精依赖、青少年人格发育障碍(网瘾、厌学、双相情感障碍)、老年期精神病(老年痴呆、脑血管病所致精神障碍、老年抑郁症、老年神经症等)、各种类型神经症(焦虑症、强迫症、恐怖症、躯体形式障碍、神经衰弱等)、癔症、疑心病、急性应激障碍、创伤后应激障碍、儿童期精神障碍等。有任何问题可咨询我们在线客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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